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的通知
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:
為進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,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如實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,維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的權利,按照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》(原環境保護部 第31號令)有關規定,我廳組織開發建設了“廣東省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”,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,推進我省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集中、統一公開。
請各地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強制公開和自愿公開相結合的原則,于9月底前組織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和其他企業事業單位,登錄平臺開展環境信息公開工作,并于10月10日前將轄區內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完成情況統計表(附件2)報送我廳(執法處),12月底前將2020年度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及匯總表、明細表(詳見附件3-4)報送我廳(執法處)。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
2020年9月15日
(聯系人及電話:賈棟淵 020-83028524)
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